租房备案更方面!南京租赁企业也可不见面网签备案了

2020-09-07 11:19:54
前段时间,市民徐先生把闲置的一套住宅出租给某公寓公司。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公寓管家在门店电脑上登陆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录入合同信息后,将生成的电子二维码用手机推送给他,他打开手机“我的南京”App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操作后,很顺利地完成了合同网签备案,随后在“我的南京”App里看到了房屋租赁登记电子备案证明。

据悉,这就是市房产局推出的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见面服务不断优化升级的一个缩影。早在2017年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就推出了个人间租赁合同网签不见面服务,此次升级将租赁企业租赁房屋的情形也纳入其中,即按照“互联网大厅”模式,依托租赁平台和实名认证、电子签名/签章技术,为“房东―租赁企业―房客”的房屋租赁交易行为提供合同网签备案“不见面”服务。

在房屋租赁合同不见面网签备案过程中,引入与公安部门联网的个人身份识别系统和电子签名(云签章)CA认证技术,既保障了租赁双方身份的真实可靠,又实现了租赁企业和签约各方远程协商、电子确认,真正做到了不见面就完成合同网签。

以往的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见面的应用场景是“房东―房客”的个人直租模式,无法满足涉及租赁企业的租赁模式。现在利用符合CA技术标准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云签章,可以有效解决“房东―租赁企业―房客”的合同网签困境。通过系统对接等方式,信息实现共享,极大拓展应用场景,也有利于租赁当事人办理公积金提取、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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