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解决慢性病患者复诊取药的有关经验做法,纳入常态化工作,明确了“互联网+”医保支付的范围和方式。比如,“互联网+”医保支付的范围是门诊慢特病等复诊续方需求,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当地医保规定支付。医保负担部分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还对异地就医预留了前瞻式的改革举措。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说,当前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局限在统筹地区内,下一步将支持地方探索异地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电子处方的跨统筹地区流转等,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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