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1-04-15 08:13: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旗滨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47”。

    

    本次共发行 15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15,000,000张(1,500,000手),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50,000万元的部分由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4月9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类别              配售数量(手)         配售金额(元)

             原股东                 976,824               976,824,000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4月13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如下统计:

    

            类别          缴款认购数量  缴款认购金额   放弃认购数量  放弃认购金额

                             (手)        (元)         (手)        (元)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509,339      509,339,000       13,837       13,837,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13,837手,包销金额为13,837,000元,包销比例为0.92%。

    

    2021年4月1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电话:0755-86353588

    

    联系人:文俊宇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77号8-1层

    

    电话:021-58301318

    

    联系人:投行业务管理部

    

    发行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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